登顶的那天凌晨,天还没亮,大家就起来了。帐篷外面,全是雾。雾浓得像牛奶,伸出手去,几乎看不见自己的手指。竹林在雾里,只剩下一个个模糊的影子,像一幅没有画完的水墨画。
远带打着头灯,在前面探路:「大家跟紧,雾大,路滑,别掉队。登云山冬天未冷先寒,秋天凌晨也冷,多穿一件。」
大家穿上冲锋衣,戴上帽子,背上包,摸黑往主峰走。脚下的石头滑滑的,沾着露水,一步要踩稳了,再迈下一步。棒棒走在中间,一只手拉着来生,一只手扶着石头,慢慢地往上走。
「冷吗?」棒棒问。
「不冷,」来生说,「有你在前面拉着,就不冷。」
小龙女走在後面,看着前面两个人的背影,心里没有酸,只有一种很淡的、很暖的羡慕。她想,喜欢一个人,原来也可以是这样:看着他拉着别人的手,自己也能觉得暖,因为那只手,曾经也拉过她。
走到半山腰,雾忽然散了一点。东边,天一点点亮起来,先是鱼肚白,然後是淡金,然後是一片一片的红。雾海在脚下翻滚,像大海的波浪,一波一波地往远处推。
游乐举着相机,手都在抖:「太美了,太美了!雾海,云海,日出,都赶在一起了!」
远带说:「登云山主峰览胜、峰顶观日出,都是景区里有名的景点。金秋登高,可远眺桂林,我们今天运气好,雾散得正是时候。」
大家加快脚步,往主峰走。山路越来越陡,石头越来越大,风也越来越大,吹得衣服猎猎响,吹得头发乱飞,吹得心里满满的,像要装不下了。
「快到了!」远带喊,「主峰就在前面!」
大家互相拉着,互相扶着,一步一步,往主峰走。雾在脚下,云在身边,日出在前面,登云山的故事,在心里,一点点变成脚下的路。棒棒和来生的手,在袖子底下紧紧握在一起,汗水和露水混在一起,分不清哪个是汗,哪个是露,只知道,握着的手,很暖,很稳,再也不想放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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